梓岚2017-09-15
从康熙后期起,在不过百余年的时间里,外省人口的移入,迅速改变了川楚陕交界地区地广人稀的状况,人口数量急剧增加,人口密度随之迅速增长,人浮于地的现象十分严重。
川楚地区的人们,多借助山地自然资源优势谋生。但山地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甚至某些是不可再生的,随着过度开发,资源的不断消耗,经济发展的空间也逐渐减小。当山地尽已开垦,林木砍伐殆尽之时,维持原有的生活就变得极为困难了。
川楚地区人民从事的生计,大抵属于季节性劳动,山地经济活动受季节性制约。另外,在采集等行业中,依赖于自然的因素过多,如某些物产的丰欠往往受气候水文等条件的影响而极不稳定。由于山地自然环境的制约,和人口的急剧增加,人们只能维持低生产低消费的生活。
湖北、四川两省贪污腐败盛行。各级官吏无不贪赃枉法,欺压百姓。湖广总督毕沅还与湖北巡抚福宁、藩司(布政使)陈望之等高级官员朋比为奸,因而民谣传说“毕不管,福死要,陈倒包”;“毕如蝙蝠,身不动摇,惟吸所过虫蚁。福如狼虎,虽人不免,陈如鼠蠹,钻穴蚀物,人不知之”。 至于下级地方官吏,更是上行下效、变本加厉。
移民们遭受官吏、差役、兵丁的欺凌。差役们无风生浪,一遇到搭棚居住的流民求助,便敲骨吸髓,坑害流民。经常以各种名义进行巡查,山民受到差役的凌虐,无可申诉。而差役拿到巡查山民的票据,便视为奇货可居。每次遇到巡查的事,因为差役过于繁重,大多数山民都到了倾家荡产的地步。他们还往往趁山中农民因路途遥远、山路险峻而没有盘缠到县城上缴钱粮的机会,诈称“截粮官”,欺骗山区农民。
川楚地域辽阔,地形复杂,一直是封建政权所不及的地方,封建政府的保甲法并未在此范围内认真贯彻实施,大有反抗势力可藏身的空间。保甲本不能行于村落,因为棚民居无定所,今年在此,明岁在彼,甚至一年之中,迁徙数处,即使是已经建造房屋的,也是零星散处,山内村落绝少,毗邻而居的也要相距数十里。
虽然从康熙到嘉庆时期,这一地区人口数量和人口密度都有大幅度的增长,但是此种“村落绝少”局面也没有根本改观,因为新增的人口大多聚集在山内的工厂或处于流动状态中,设置保正甲长,也是很难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稽查。
清朝在川楚地区驻军数量很少,势力单薄,战斗力弱。白莲教起事之前,清政府未能在以巴山老林为主的川楚地区建立起有效的镇戍体系。在当时,清政府在川东北的常驻绿营军队,由汉族兵丁组成,其主要职能多为维持社会秩序,并不具有开展军事行动的职能。
此外,从整个川东地区来看,越靠近四川盆地中心清政府驻军越少,而巴山老林附近的川东北州县,则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而成为防守的重点,然而,即便兵丁数量增加,仍然不足以有效维持川楚地区的地方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