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君2020-04-10
12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为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将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共有59个。
大家肯定关心人口在300万以下的城市都有哪些,根据2017年的统计年鉴,热点城市比如乌鲁木齐(294.94万人)、贵阳(285万人)、石家庄(283.97万人)、福州(280.94万人)、南昌(277.47万人)、汕头(269.98万人)、珠海(255.88万人)、无锡(254.77万人)、兰州(252.64万人)、洛阳(234.03万人)、温州(206.94万人)、烟台(206.94万人)、海口(152万人)等,都将成为落户零门槛的热门城市。
但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人口统计数据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部分已经跨越300万门槛,完成Ⅱ型大城市到Ⅰ型大城市转变的城市具体落户政策,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意见》提出,为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要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畅通有序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
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其实,这并非国家第一次提及改变部分城市的落户限制。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中就有过类似表述。其中提到,将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限制。同时明确,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实际上国家发改委的政策更多还是体现为国家部委的政策思路,而此次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可以看出层次更高,对于积极推进户籍政策改革等有较为积极的作用,这一点也符合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