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君2020-04-21
4月21日,北京市体育局印发通知:①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体育健身场所、游泳场馆及健身场所的淋浴设施暂不开放。②4月3日至4月21日,开放室外体育健身场所,限制部分运动项目开展。③4月29日至5月6日,开放室内体育健身场所,限制部分运动项目开展。
体育健身场所范围及开放应具备条件
体育健身场所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设施和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恢复开放的体育健身场所在满足疫情防控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应按照以下条件进行复工准备:
一是主动承诺并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二是制定恢复开放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三是配备足够的防控物资,四是加强员工防护,五是严格控制人员流量,六是严格实施入场检测和信息登记,七是落实各项卫生措施,八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体育健身场所开放的推进顺序
按照高风险场所暂缓开放要求,对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体育健身场所、游泳场馆及健身场所的淋浴设施暂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其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依据市卫生健康委有关政策建议,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开放室外体育健身场所,限制部分运动项目开展(2020年4月3日至4月21日)。各类室外体育健身场所采取分时段预约制开放,运动项目以田径和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隔网运动为主,暂不开放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具体开放按照防控指引实施(见附件,下同)。
第二阶段:有序推进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展其他类运动项目(2020年4月22日至4月28日)。如第一阶段未发生关联病例,在采取预约限流的前提下,严格落实人员信息查验、登记、测体温、戴口罩和人数控制等措施,有序推进室外各类运动项目的开展。
第三阶段:开放室内体育健身场所,限制部分运动项目开展(2020年4月29日至5月6日)。如前期未发生关联病例,采取预约限流的前提下,严格落实人员信息查验、登记、测体温和戴口罩等措施,有序推进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开放。运动项目以田径和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隔网运动为主,暂不开放足球、篮球、排球、柔道、跆拳道、摔跤、散打等项目。
第四阶段:有序推进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开展其他类运动项目(2020年5月7日起)。如前期未发生关联病例,在采取预约限流的前提下,严格落实人员信息查验、登记、测体温和戴口罩等措施,进一步推进室内健身场所开放。除柔道、跆拳道、摔跤、散打等项目以个人练习为主之外,其他运动项目应恢复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