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生门橘子2019-09-16
流放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进行惩罚的一种刑罚。它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将已定刑的人押解到荒僻或远离乡土的地方,以对案犯进行惩治,并以此维护社会和统治秩序。作为一种刑罚,流放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流放刑罚在我国起源很早,并且沿用历史悠久,从远古流放之刑出现,到清末被废除,历经了几千年。
流放之刑的起源虽然很早,然而远古以来多是零星出现,到秦汉时代才逐渐形成体制,直到南北朝后期流刑开始进入五刑体制,占据其中降死一等重刑的地位。隋唐之际,以徒流刑为中心的笞、杖、徒、流、死五刑制正式确立。自此,流放之刑以崭新的姿态出现在中国刑罚史上,并一直影响到清末。
古代的中国,是一个繁荣的农业文明国家,大多数人被束缚在土地上,安土重迁。人们普遍强调家族主义,子多福多。儿孙满堂,四世同堂,成为多数中国人梦寐以求的理想。在这样的环境中,无论是谁,一旦遭受到流放的刑罚,一定被认为是一件极为不幸的事情。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流放是十分独特的政治现象,被统治者自诩为一种仁慈的刑罚。所谓“不忍刑杀,流之远方”(《大清律例·名例律上》),从而体现了儒家所提倡的仁政和慎刑。但为了使流放刑起到降死一等重刑的作用,历代统治者煞费苦心的变换流放的方式,创造了花样翻新的流放形式。与
此同时,历代统治者在中国广袤的国土上,对于流放地点的选择也费尽心机,西北绝域、西南烟瘴和东北苦寒之地以及一些海岛都先后成为过流放地,形成了历代不同的流放标准,造就了诸多著名的流人聚居处。
他们做以下几种工作:
1、服从兵役。说白了,去当守疆兵士。这主要是在长城一带比较多。因为处于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交界处,战事频繁,需要更多的人就驻守。那么境内一些犯了事的人正好成为这些士兵的来源。不过这危险性极大,当然利益也很大,搞不好可以脱离你的罪名,运气好点,可以当个军官。不过大部分都是有去无回的。
2、一些官员被贬。有点才华有时也可以当小官小隶,比如姚启圣、于成龙等。过了几年,有可能皇帝想起你,决定启用你,这也说不定,但是最重要的,你在朝中有个靠山,为你说话。
3、呆在边疆的牢里,没权没势的都会这样。当然,万一哪天皇家发生了喜事,生了个皇子,亦或者换了个皇帝,大赦天下,就可以归乡了。
6、垦荒。清朝大多是这样,通便发配到满族的发源地,东北一带,那是清皇族的老家。罪犯来到这里不仅要开荒种地,修桥筑路,改变清皇族老家的面貌,而且还要忍饥挨饿,为当地官员、满人当牛做马,沦为家奴,以显示祖上的荣耀。
而通常有些人却到不了流放之地,很多被流放者未到流放地就死亡了,因为路途遥远、心理不安。纵使是到了目的地,那也是九死一生,对当地的气候、饮食等等难以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