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相亲叫什么

罗生门橘子2020-05-06

在古代,男女本人对自己的婚姻根本没有话语权,一切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大事,全由父母做主。

如果“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孟子·滕文公下)。而且在婚姻嫁娶的环节中,并没有相亲环节,洞房之前男女双方是不能见面的。在宋代以前,依照古礼,婚姻嫁娶要经过纳采(送礼、求亲)、问名(询问女子姓名、生辰)、纳吉(到女方家送礼、订婚)、纳证(男方向女方送聘礼、请期(定婚期)、亲迎(成婚)等环节,古称六礼。到了宋代,据《朱子家礼》所述,六礼已减为三礼,即纳采、纳币、亲迎。但是,无论婚礼繁琐还是简洁,一概都不重视见面相亲。如果说像现在那样男女交往一段时间再结婚,在古代则属于雷人的事。

当然,宋代礼仪相对灵活,并不完全拘泥于古礼。所以,也有重视相亲的。据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载,相亲时,男方的亲人或者母亲到女方家,如果看中了,就送一枝钗子插在女孩头上,叫做“插钗子”;如果不中意,就会留下一两块彩缎,给女方压惊,这亲事也就算了。从记载上看,男方对女方是有选择权的,起码男方家长看到了女孩的长相。而女方只能凭媒人三寸不烂之舌,稀里糊涂地把女儿嫁了出去。洞房之夜,女子“看见员外须眉皓白,暗暗的叫苦”,咒怨媒人“将我误了”。

在中国,凡大事或喜事必有酒。南宋吴自牧的《梦梁录》如此描述相亲情节,“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或借园圃,或湖舫内,两亲相见,谓之相亲。男以酒四杯,女则添备两杯,此礼取男强女弱之意”。意思是说,男方挑个好日子,带着礼品到女方家里,或者在园圃里,或者在湖上,双方见面。桌上,男方放四杯酒,女方放两杯酒,以表示男强女弱。在觥筹交错、酒酣耳热的背景下,男女青年一生的幸福就这样被决定了。神马脾气秉性、生活习惯、才能爱好,统统都是浮云,全凭那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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