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岚2016-12-13
创建于中国宋代(1076年)京都汴梁(今河南开封)的第一个“官药局”,是世界上最早开办的国家药局,当时叫做“熟药所”,也称“卖药所”。
“官药局”由政府经营,主要出售丸、散、膏、丹等中成药。由于中成药具有服用方便、携带容易、易于保存等特点,深受欢迎。因此,这种“卖药所”逐渐扩展到全国各州县,甚至边疆镇寨。如淮南、淮西、襄阳、四川、陕西地均有设立。“卖药所”的名称也相继改为“医药惠民局”、“医药和剂局”。
宋代“官药局”的组织机构相当完整,设有专门人员来监督成药的制造和出售,由专人管理药材的收购及检验,以保证药品的质量。此外,还有人专门从事药物炮制配伍的研究工作。当时的药局内,还建立了很多制度,如规定夜间要轮流值班,遇到有急病不立即卖药材,要给予“杖一百”的处罚,对陈损旧药要即时毁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