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岚2017-04-25
别看穆宗李恒整天一点皇帝的样子也没有,像个孩子似的只知道玩,但他在当皇帝的过程中也不是一点实事也没干。总的来说,他除了玩,也存在一些值得表扬的业绩。
李恒对任命官员比较重视,特别是对刑部、御史台和大理寺这些地方的官员,他总要精挑细选一番,才会委派。他要求在这几个地方为官的人一定要有品德、有学问,还必须对法律方面的事特别熟悉。由于眼光独到,李恒确实发现了不少人才,其中最有名的一个就是牛僧孺。
牛僧孺这个人是个倔脾气,只要他认定的事,谁说话也不好使,所以他在执法的时候非常公正。那些达官贵人如果触犯了法律,最怕的就是被牛僧孺抓住,因为他们都知道,不管官多大,一旦让牛僧孺抓住把柄,他都会依法严惩,从不手软。
牛僧孺虽然脾气倔,坚持立场,但他却不笨,在处理案件时头脑灵活,点子特别多。公元821年,由于元和时出现了一种“刑狱淹滞”的情况,所以李恒便打算对司法部门办案的流程以及时间限制重新设定一下,并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到了牛僧孺手上。
牛僧孺经过一番思考后,提出了一套方案。如果遇到重大案件,大理寺要在三十五天里对案件进行详细调查,并作出推断,然后报到刑部,刑部接到案件以后,必须在三十天里上奏给皇上。如果案件的程度在中等范围,大理寺要在三十天里处理完,刑部要在二十五天里处理完。
如果案子的程度特别轻,例如有人偷盗或者两个人言语不和打了起来,处理这类事件,大理寺要在二十五天里处理,刑部要在二十天里办完。对于怎样区分一件案子是大案还是小案,牛僧孺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如果一件案子有超过二十条罪状,就可以认定为是重大案件;如果罪状在十条以上,二十条以下,就是程度中等的案件;如果罪状连十条都不到,就是小案件,程度很轻。此外,牛僧孺还规定,如果官员在办案的时候徇私枉法,不按照规矩来,就要根据不同程度来追究他们的责任。
李恒看了牛僧孺制定的方案以后,觉得逻辑严密、简单实用,特别欣赏,马上就批准了,并很快将这套新办案程序公布出来。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新方案确实不错。不仅司法部门的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徇私枉法的事也比以前少了很多。
下一节:李恒坚决抵制作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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