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有多少年历史

罗生门橘子2020-06-02

中华民国一共有37年的历史。中华民国(1912-1949),位于亚洲东部、东临太平洋。是辛亥革命以后建立的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简称民国。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革命党在南京建立临时政府,各省代表推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月民国正式建立。

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势力主政中国,北洋政府分崩离析后政局动荡不安,孙中山南下广州,召开国民党一大,建立黄埔军校随而建立国民政府,促成国共合作后的孙中山不久病逝。

民国的领土范围:

按照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但其中并未列明何为固有之疆域。中华民国在1946年承认外蒙古独立。

宪法规定领土:

历次中华民国所制定宪法(包括宪法草案)所定义的中华民国领土。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三条:“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

天坛宪草:中华民国国土依其固有之疆域。国土及其区划以法律不得变更之。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一条:“中华民国领土为各省及蒙古西藏。”

五五宪草第四条:中华民国领土为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察哈尔、绥远、宁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中华民国领土,非经国民大会议决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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