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狂流2017-04-11
《清史稿·诸王传五》对他的记载,为太宗诸子中最简单的:“襄昭亲王博穆博果尔,太宗第十一子。顺治十二年,封襄亲王。十三年,薨,予谥。无子,爵除。”他的亲王,在《世祖本纪》中作“和硕襄亲王”。
他这顶帽子要比顺治六年,太宗第五子硕塞因累积军功,被摄政睿亲王给的亲王,要“贵宠”得多。此前,博穆博果尔虽是太宗之子、世祖之弟,却没有爵位。《世祖实录》记载,顺治九年三月,清算多尔衮一党,在拜尹图、冷僧机等依附多尔衮案录取的口供中,有冷僧机等人曾议“鳌拜、巴哈不宜留上左右,当与宗室博穆博果尔俱逐退”。
太宗十一子,至世祖继位时,有三子幼殇,老大豪格与老五硕塞因军功封和硕亲王,其他除老十一博穆博果尔外,爵位都低,老六高塞为辅国公,老三叶布舒、老七常舒、老十韬塞都只为镇国将军。
顺治十二年,博穆博果尔因何被封为和硕襄亲王?史料未载,遗留一桩迷案。他还只十四岁,便被封为和硕亲王。有学者认为顺治帝给他这顶高帽子,来掩盖里面的绿帽子,作为一种亏欠的补偿。
难道真是顺治帝抢了弟媳妇?清朝留下的史料,对此都未说明,也不好猜测,但是有几点可以说明:
一、《清史稿·硕塞传》记载,摄政睿亲王在大同战后,论功行赏,强调:“博洛、尼堪、硕塞皆不当在贵宠之列。兹以太祖孙故,加锡王爵。其班次、俸禄不得与和硕亲王等。”这个“贵宠之列”,当是可封不同于普通亲王的“和硕亲王”,即后金—清朝君王对诸子分封制有明确的嫡庶之分。太祖在时,重任诸位嫡子。太宗在位时除了对军功显著的皇长子豪格有封赏外,其他诸子都只是宗室在籍。顺治帝在多尔衮死后,恢复豪格、硕塞的和硕亲王之后,加封麟趾宫贵妃所生的博穆博果尔为和硕亲王,似在为自己正名,证明崇德五宫大福晋所出都为嫡出。顺治帝为居第五位的永福宫庄妃所生。让博穆博果尔进入“贵宠之列”,那么顺治帝自然有了“贵宠之列”的好出身。
二、《清世祖实录》记载,顺治十三年正月,“工部制造库奏言,修葺襄亲王府第需用赤金四百两,为钉片镀金之用。得旨,此乃王所暂居,又非创造。偶尔修葺,赤金四百两安所用之?且修乾清宫时,尚务俭朴,今何得估计糜费如此之多。其工部制造库官员,吏部从重议罪以闻”。若说顺治帝要补偿博穆博果尔,为何有吝啬修葺王府多一点费用呢?难道区区赤金四百两,比一个和硕亲王的待遇还多。清制规定,和硕亲王岁俸银一万两,禄米一万斛。修葺王府需赤金四百两,并不算超支,只因修乾清宫简朴,故要以此来要求王府修葺,而对做预算超支的工部官员进行追责。值得注意的是,顺治帝还准备给博穆博果尔另建府邸,旧王府只做暂住。似可证明,顺治帝对弟弟的优待,并不是一次性的补偿,而是按制度长期维持。如果只是为还情债,有这样持续性的吗?难道他们要选择情伤的长痛?不是的话,那就是说顺治帝是皇家制度对嫡系弟弟的加封行赏,而不是什么夺妻之后的补偿。
三、董鄂妃出生于崇德四年,而博穆博果尔生于崇德六年十二月。董鄂妃之父鄂硕不过普通的内大臣,皇家礼制会容许皇帝亲弟去娶一个比他年长三岁、且家世不显赫的女子吗?清朝皇子王孙,嫡福晋基本是政治联姻而来。由宗人府编撰的《清玉牒》(即《爱新觉罗宗谱》)记载:博穆博果尔“嫡福晋博尔济吉特氏,和硕达尔汗巴图鲁亲王满朱锡礼之女”,而没有记载他有侧福晋。满朱锡礼是孝庄的亲兄弟。这样的婚姻,无疑是孝庄太后指定的满蒙政治联姻。顺治帝加封博穆博果尔为和硕亲王,该是让皇弟在与蒙古郡主表妹的婚姻上,有一个被尊重的身份。他曾奉命娶也是舅舅的吴克善家的表妹为皇后,因皇后恃宠而骄而婚姻不幸。
四、《清史稿·礼志八》对皇子婚仪有规定:“先指婚,简大臣命妇偕老者襄事。福晋父蟒服诣乾清门,北面跪,大臣西面传旨:‘今以某氏女作配皇子某为福晋。’”虽然顺治帝时,博穆博果尔是皇弟,非皇子,但他的婚配也该得到皇帝的首肯。天聪二年,阿济格因擅自主持胞弟多铎娶乌喇部表妹,被太宗削去爵位。若按《孝庄秘史》所设计的情节,董鄂氏在婚前已被顺治帝看中,大权在握的顺治帝,又怎会将她婚配给他人。顺治帝亲政时,博穆博果尔还不到十岁,不可能成婚。
五、顺治帝与董鄂氏钟情于博穆博果尔领兵外出的时期一说,不符合史实。顺治十二年,博穆博果尔还只十四岁,即便出生在战争年代的太祖诸子,十四岁上战场的也微乎其微。顺治帝年代的战争,在多尔衮时代基本完成,就是说没有给十岁内的博穆博果尔机会。博穆博果尔在多尔衮后和平时代,如果有机会去军中历练,应该有记载传之后世,而不是被洗得干干净净。他的众多兄弟,除了大哥豪格、五哥硕塞外,其他都是没有参与战事记载的。至于他十五岁而死,可以病逝作为解释。他的十五叔多铎“开国诸王战功之最”,却三十六岁死于天花。给他和硕亲王帽子的皇帝哥哥,也是同一种死法:顺治十八年正月,死于天花,年仅二十四岁。博穆博果尔究竟死于何因,或因其政治作为不大,而对其记录极为简单。
六、董鄂妃入宫时“年十八”,即是顺治十三年,而博穆博果尔被封为和硕襄亲王为顺治十二年。难道是顺治帝将董鄂氏先从弟弟手中抢走,送回娘家,同时给弟弟封赏之后,到了第二年才将董鄂氏接进宫。这,是不合常理的,顺治帝既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来抢弟媳,哪还会尊从礼法先让董鄂氏回家。至于董鄂氏入宫已十八岁,显然不是按选秀制度入宫的。她是否嫁过人,当是他话,与博穆博果尔无关。被孝庄称作义父、顺治喊为爷爷的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正三品京官通政使汤若望,曾回忆:“顺治皇帝对于一位满籍军人(有学者认为是某个一品或一品以下武职官员)之夫人,起了一种火热爱恋。当这一位军人因此申斥他的夫人时,他竟被对于他这申斥有所闻知的天子亲手打了一个极怪异的耳掴。这位军人于是乃怨愤致死,或许竟是自杀而死。皇帝遂即将这位军人的未亡人收入宫中,封为贵妃。”(《汤若望传》)
顺治八年二月,顺治帝亲政后,将曾经独揽大权的摄政睿亲王,从追封的成宗义皇帝弄成了罢黜宗籍,无疑震慑了整个皇家宗族。他成为了真正的皇帝。若其真的抢占了弟媳妇,他与后世之君会让这个见不得光的人伦丑事,留下蛛丝马迹吗?顺治八年,内翰林国史院大学士刚林仅因改睿亲王生母殉葬太祖为“自愿从死”,结果被弄个阿附多尔衮之罪,诬改《太祖实录》,斩首籍没。康熙修《古今图书集成》、乾隆修《四库全书》,美其名曰盛世修典,而质言之,不知毁了多少典籍、兴了多少文字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