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岚2017-04-12
清朝的官职由一品九品不等,等级由高到低。提督是各省绿营的最高长官,在职能上相当于现在的省军区司令员,官阶为从一品。总督是地方最高级别长官,总管一省或二三省的军政大事,在职能上相当于现在的省委书记兼省长,官阶一般是正二品,如果兼兵部尚书衔则为从一品。
提督和总督同样都是封疆大吏,但从一品的提督却要受正二品的总督或从二品的巡抚节制,显然是提督要比总督矮上一截。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因为在明清时期,奉行的都是以文制武原则,武官即便在官阶上比文官高个一级半级的,但见了文官还是得堆笑脸。不仅仅是提督比总督矮上一截,总兵、副将、参将、指挥使等武职官员,都要比同等级别的文职官员官矮上一截。这也是为了防止武官拥兵自重而采取的制衡策略。
以文臣钳制武臣的策略是成功的。自明朝中期起到清朝,皇帝手中的权利进一步集中。再未发生过地方封疆大吏拥兵自重,挑战中央皇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