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岚2017-05-27
酷刑,就是残酷的刑法,以犯人恐惧及所受痛苦程度来确定等级。极刑为最高等极,如凌迟、腰斩、车裂等,犯人的恐惧及所受痛苦那是很高了。但一些非极刑,犯人所受的痛苦一点都不比极刑差。有些酷刑是让犯人在痛苦中慢慢死去,那种恐惧和痛苦甚至超过了极刑。下面介绍满清的三大酷刑,这三种酷刑并非极刑,但恐惧和痛苦指数却可比极刑,最后一种是清朝宫女最害怕的酷刑。这些酷刑,杀用不刀,尸不见血,但却奇惨无比,痛苦万状,是满清酷刑中的典型。
站笼。又称立枷,清朝开始正式始用的司法酷刑。刑具为特制的木笼,前面长,后面短,长的一端触地。笼上有口卡住犯人颈部,昼夜站立,直至死去,也有的先在脚下垫物,套定卡住脖子后再撤出垫物,致犯人悬空窒息而死。犯人受罪程度和死得快慢,全由狱吏掌握。犯人在笼中只能站不能坐,如果犯人家属不给狱吏送钱,狱吏就将立枷高度降低三寸,使犯人站不直,只能稍微屈腿勉强支撑,并且曝晒于阳光之下,最后被活活吊死。如果犯人家属花钱贿赂狱吏,狱吏就弄个托托着犯人屁股,让犯人半坐休息,再花点钱买通,也许还能买条命。
桶刑。这是一种看似人性,但却极为残忍的酷刑。受刑者被锁在木桶中,家属可以喂饭,但时间一长,那个桶就变成了马桶,最终犯人会桶中生出的虫活活咬死,最后变成一具骷髅。
墩锁:又叫墪锁,清朝宫女最怕的一种酷刑,专门整宫女用的。谁要是被用了这种酷刑,谁就会死得奇惨无比,痛苦万状。因为墩锁的刑具是一个高约20厘米,一尺见方的木箱,箱上有四个洞,分别锁住手脚。宫女在箱中无法站立,故名墩锁。时间一长,宫女会因四肢淤血,呼吸困难,大小便无法进行,痛苦难言,经过几天生不如死的折磨后死去。后来,这种酷刑传到外蒙,被用于处置不贞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