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生门橘子2020-04-16
清王朝是满族贵族掌权,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汉人防范、控制极严,尤其是清朝前期,只要是文人学士在文字中稍露不满,或是统治者疑神疑鬼,认为文字中有触犯君权和妨碍自己统治的内容,必兴文字狱,动辄株连数十人乃至数百人。清朝最早的较大的文字狱,是康照时的庄廷珑刊刻《明史》案。
浙江湖州富户庄廷珑刊刻《明史》,书中有指斥满人的话,1663年(康照二年)被人告发。当时庄廷珑已死,仍被刨棺焚尸,庄氏全族和为此书写序、校对、刻字、印刷,甚至卖书、买书的人等,共有七十多人被杀,还有几百人充军边疆。
雍正时文字狱更甚。例如,朝臣查嗣庭任江西主考,出题“维民所止”,被告发“维止”二字,影射“去雍正二字之首”。雍正帝大怒,将查嗣庭入狱。结果是查连惊带吓死于狱中,其尸被戮,查的亲属或处斩,或流放。再如,有个叫徐骏的官员,仅仅因为诗中有“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一句,便被扣上“诽谤朝廷”的罪名,落得个身首异处。
乾隆即位后,文网更加严密,文字狱更加频繁。翰林学士胡中藻有句诗曰“一把心肠论浊清”,乾隆帝看到后大发雷霆;加浊字于国号清字之上,是何肺腑?胡中藻遂因一“浊”字被杀,并罪及师友。有个叫徐述夔的人,著有《一柱楼》诗集,其中“明朝期振翩,一举去清都”二句,被乾隆帝定为“大逆”,理由是借朝夕之‘朝”读作朝代之“朝”,“要兴明朝而去我本朝”。结果不但把已死的徐述夔及其子戮尸,徐的孙子和为诗集校对的人也全都处死。凡此种种,举不胜举。
清朝前期屡兴文字狱,总计有一百多次,而且处刑极为严酷,搞得人人自危,无所措手足。在这种文化专制主义的统治下,许多知识分子不敢涉及政治,只能埋头考订古书。当时有个叫梁诗正的老臣,总结出这样一条处世经验,“不以字迹与人交往,即偶有无用稿纸,亦必焚毁。”
清朝的文字狱,是封建专制主义空前强化的产物。其根本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领域内,树立君主专制和满族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它禁锢了思想,堵塞了言路,影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造成了万马齐喑的极其黑暗的政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