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加强集权制度

梓岚2017-07-12

历史证明,一切有作为的政治家都明白,如要实现大的政治抱负,必须不断加强权力。做法虽然各异,但基本点是相通的。这里略述曹操封公建国前的一些主要集权举措。

1、军政互济谋极权

曹操甚知军政互济之用。以军谋政、以政制军是他的重要思想之一。初为尉,兵少职卑,稍有作为即被赶出京城;及为地方长官,虽然雷厉风行一番,奏免污吏,禁断淫祀,但终因官阶有限、手无大兵,很快便感到势单力薄,“违道取容”,“恐为家祸”,而辞官不做了。后来,征为八校尉之一,征为典军校尉,有了部分兵权,但实乃仰人鼻息,甚至是仰宦官褰硕的鼻息,既非政要,更无实际的独立兵权。朝廷大乱,只能旁观,而不能挽狂澜于既倒。诸此,使曹操认识到,欲谋大事,必须有实际的兵权。曹操初起兵,有众既少,又非朝廷命官,只能附于陈留太守张邈名下而参与以袁绍为盟主的讨伐董卓的联军。

袁绍让他暂任奋武将军。在此期间,袁绍、张邈等不谋进取,而他提的诸多好的建议均被拒绝。在联军中的不平等地位,和“谋不为用”的情况又从另一个角度刺激了曹操,使他进一步认识到,仅有兵与兵权还不够,而且必须获得朝廷命官的头衔,得到合法的地盘。初平二年(公元191年),他因大破黑山军十万之众,被袁绍表荐为东郡太守。自此,他成了统掌军政大权的一方要员,并以此为契机,开始自觉地脚踏实地地铺设并切实走上了以军谋政,以政济军,由渐及著,最终登峰造极,谋得最高权力的征程。

初平三年(公元192年),青州黄巾攻兖州,兖州刺史刘岱战死。曹操的部将陈宫、济北相鲍信等与州吏万潜等迎操为兖州刺史。刺史为国之封C大吏,一方刺史的行动,足以影响全国政局,足以震动朝廷。所以陈宫说“资之以收天下,此霸王之业也”。曹操固知其重要,所以毅然自为兖州剌史而把朝廷派来的刺史迎头痛击,赶跑了。人们常说,曹操是以镇压农民军起家的,此言不错。但如果就其宦途根基而言,则也可以说,曹操是以兖州起家的。

曹操以军功得封兖州牧,继而又以兖州牧得封镇东将军,军政相互为用,从而有资格应董承之召,将兵至洛阳。建安元年(公元196年)八月,曹操既至洛阳,立即毫不犹豫地“自领司隶校尉,录尚书事”。无疑,这是他以军谋政的一次更重大的成功。

司隶校尉是个什么官呢?据《后汉书•百官四》称,司隶校尉比二千石,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后汉书》注引《汉仪》说,“职在典京师,外部诸郡,无所不纠”。《汉官仪》说,“司隶校尉纠皇太子、三公以下,及旁州郡国,无不统。”《通典•职官十四》也说,后汉“司隶校尉,所部河南尹、河内、右扶风、左冯翊、京兆尹、弘农,凡七郡,治河南洛阳。无所不纠,唯不察三公。”实际上,三公也在纠察之内。

录尚书事又是怎么回事呢?尚书本是少府属官,尚书令的官秩也不过六百石,后因接近皇帝的关系,权力日大,官秩日加,地位日隆,以至“总典纲纪,无所不统”(《汉官仪》),成了实际上的丞相。因此,不论是三公九卿,还是其他文官武将,要想掌握实际权力,必须加“领尚书事”、“平尚书事”、“视尚书事”或“录尚书事”

的头衔。有了这样的头衔就可以以皇帝的最高代理人主持尚书台的一切政事。所以曹操自领司隶校尉、录尚书事,一下子就把朝廷大政和京都及其附近州郡的军政统在自己手里了。

九月,曹操迎帝还许后本想做大将军,因为迫于袁绍的压力,将大将军的空头衔让与袁绍,自为司空,行车骑将军。为什么要自为司空呢?因为司空为三公之一。东汉时期,三公虽无实权,但地位显贵,依然是名义上的丞相。据《后汉书•陈忠传》称,“三公称曰冢宰,王者待以殊敬,在舆为下,御坐而起。入见参对而议政事,出则监察而董是非。”这就是说,天子见三公,如果乘车要下车,如果坐着要起立。

《通典•职官二》称,“朝臣见三公皆拜”。可见,三公官之显赫。另据马端临《文献通考•职官考三》称,“自后汉时,虽置三公,而事归台阁,尚书始为机衡之任。然当时尚书不过预闻国政,未尝尽夺三公之权也。”这就是说,三公有名气,而且仍然有点权,如果“录尚书事”同三公之名结合起来,不仅名足镇轻,而且其权力便大小俱握了。聪明的曹操,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既已录尚书事,复具三公之职,名正言顺地接近天子,控制天子,将实权完全控制在手里。

为了切实加强权力,曹操还同时以自己的心腹荀或为侍中、守尚书令。尚书令故不待言,那侍中又是个什么样的官呢?汉时,侍中是皇帝的侍从官,属于“加官”,其他官只要加侍中的名号,便可出入禁中,成为内朝官。《通典'职官》称,“献帝即位,初置六人,赞法驾则正直一人负玺陪乘,殿内门下众事皆掌之。后选侍中,皆旧儒高德,学识渊懿,仰瞻俯视,切问近对,喻旨公卿,上殿称制,秉笏陪见。”可见,侍中为天子近臣,负责赞导众事,顾问应对。这样,曹操便通过侍中、尚书令等等合法的渠道把天子的一言一行掌握了。

易言之,司隶校尉+录尚书事+司空+车骑将军-百官总己以听==军政统制权。这就是曹操迎帝许都后的最初的军政统一的权力设计。

嗣后,曹操立即把军权、政权的相互为用,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挟天子以令诸侯。挟天子以令诸侯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的本质是权臣或方镇借政统军伐异,它的终极目的必将是以军助政,夺取最高权力。

2、废三公,自为汉丞相

曹操以军政相济之用,名重势大,居高临下,讨张绣,击袁术,征吕布,战袁绍,伐乌桓,不几年,军功大成。军功大,兵力多,权力曰隆,为他进一步考虑政治制度的改革和集权问题提供了条件。

史载,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六月,曹操罢三公,复置丞相、御史大夫,而且自为起丞相来了。他为什么要做这样重大的变革呢?元人胡三省说今虽复置丞相、御史,而操自为丞相,事权出于一矣。”此话很对。目的就是把还有点名义权力的三公统统罢置,而树立一个独揽大权的最高行政、军事长官。#p#分页标题#e#

三公官,历代指谓不同。《尚书•周官》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汉初,以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为三公;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东汉以后则以太尉、司徒、同空为三公。三公制和丞相制实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就汉代来说,西汉成帝以前虽有三公的称谓,但无实际职权,所以基本上是丞相制,丞相助理万机,权力很大;成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司空,与大司马、丞相是为三公,皆宰相也。”

(《通典•职官一》)丞相的职权被一分为三。三公制削弱了丞相的独断权力,实是对丞相制的否定。东汉初年延用西汉官制,但“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之职,备名而已”(《后汉书•仲长统传》h当然,三公的地位,如前所述,仍甚尊贵,对于政治大局仍有极大影响。因此,三公的存在,对于曹操的集权来说,无疑依然是极大的障碍。所以,他为了集权而彻底否定三公制,恢复丞相制,实在是情理中事。丞相制的恢复,实际就是对丞相独断权力的恢复,是中央或某一人集权的需要,是对三公制的否定,是否定之否定。

其实,这一步骤早在建安元年他自为司空、录尚书事之前就已开始了。他八月迎帝都许,九月就借故把太尉杨彪和司空张喜罢掉了。建安十三年春又把仅存的一位三公司徒赵温以“辟臣子弟(指赵温自不识相,欲以操子丕为掾),选举不实”免掉。

至于复置御史大夫,不必看得过于认真,它既非昔日三公之属(大司空),亦非汉初之丞相之副。过去的御史大夫有实权,并领有相当多的属官,而复置的御史大夫,几乎是“光杆司令”一个,正如《后汉书•百官志》引《晋百官表注》所说献帝置御史大夫,职如司空,不领侍御史。”“不领侍御史”,便管不了多少事,亦即不能行使原来御史大夫的权力。这里要搞清楚的是,曹操既然不想让御史大夫管多少事,那为什么还要复置此职呢?我想,看看以下事实就会得出结论。

据载,曹操宣布改制以后两月,即建安十三年八月丁未(公元208年9月21日)以光禄勋郗虑为御史大夫。查阅史籍,郗虑官高御史而无传,因而所见事功甚少,惟有三件永存于史。第一件事是上任后的第六天,即八月壬子(9月26日),大中大夫孔融被斩首弃市了。孔融是否该杀,将另别论。

但这件事却是刚刚戴上御史大夫头衔的郗虑“承操风旨,构成其罪”,通过丞相军谋祭酒路粹上奏孔融“大逆不道”而定罪的①。郗虑与孔融本不睦,曹操比谁都清楚,因为他曾“以书和解之”②;而曹操对孔融“外相容忍而内甚嫌之”,早有去掉之心,也是人所共知的,郗虑当然更清楚。因此,可以有理由说,曹操复置御史大夫,并以郗虑担任此职,完全可能是为除孔融而特意安排的。

第二件事是为曹操晋爵魏公办理合法手续。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年)“夏五月丙申,曹操自立为魏公,加九锡”。曹操为了履行正式手续,让郗虑假天子名义持节策命自己为魏公。第三件事是伏后密书给父伏完令图曹操,事发,曹操大怒,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十一月,“使御史大夫郗虑持节策诏,其上皇后玺绶”,并以尚书令华歆为郗虑副,“勒兵人宫,收后。”

皇后被华歆拖出,披发、跣足、行泣,献帝对郗虑说:“郗公,天下宁有是乎!”郗虑坐在皇帝旁边,对皇帝的话和残酷的局面无动于衷②。由此亦见,时之御史大夫已与丞相的一般属官无异,而不再是什么贰丞相、副丞相了。据《后汉书•百官志》刘昭补注说,御史大夫郗虑免,“不得补”。这更说明,曹操复置汉御史大夫,完全是为特殊任务的需要,任务完成了,郗虑免了,也就不需补了,所以御史大夫也就名存实亡了。至此,文武百官,不管是实际上,还是名义上,更是无不统于曹操一人了。

曹操还对中央的其他官制作了诸多调整和改革,如在丞相府设中领军、武卫营,置征事,省西曹等,目的均在加强丞相的控军和握政的实际权力。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创设了副丞相之职。《三国志•武帝纪》载,“(建安)十六年春正月,天子命公世子丕为五官中郎将,置官属,为丞相副。”丞相是秦朝设立的官职,有左右之分,但无副相之说。汉承秦制,置丞相,并置御史大夫,位次于丞相。所以《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丞相。”

《汉书•朱博传》说:“高皇帝以圣德受命,建立鸿业,置御史大夫,位次丞相,典正法度,以职相参,总领百官。”曹操既罢三公,也不再给复置的御史大夫这样的职掌。为了权力的需要和确立曹丕的世子地位,他做出了以自己的儿子为“丞相副”的决策,实际就是将其放在自己的助手地位上。这样做的目的,其一,可以加强曹氏的势力,从而加强对汉帝的控制;其二,他正在酝酿军事上大的进取,曹丕可以名正言顺的统领百官,坐镇邺城,遥控许昌,自己则可以比较放心地西征韩遂、马超;其三,此时曹操似乎已倾向以丕为接班人了,所以实际上也是有意给曹丕以主持大政的锻炼机会。


下一节:曹操西征马超和韩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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