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为什么敢于弹劾两位“财神爷”?

文二2018-10-24

嘉祐三年六月(1058年7月),包拯升任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包拯至此也成为当时朝廷要员中最具名望的四人之一,其他三人分别为:宰相富弼、翰林学士欧阳修、天章阁侍讲兼管太学的胡瑗,这四人“皆级天下之望”,合称“嘉祐四真”。

嘉祐四年正月(1059年2月),开封大雪,四处流民成灾,甚至在开封都有冻饿而死的百姓。时任开封知府的欧阳修就要求停止上元节(元宵节)的放灯游乐活动,以节约钱财,赈济灾民。这一举动得到了包拯的大力赞成,而获得了仁宗皇帝的准许。

同年三月,包拯一连弹劾掉了两位国家的“财神爷”——三司使,而轰动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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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三司使的张方平自小便善于写作古文,更善于评论天下时事,被当时的人称为“天下奇才”。张方平也颇有识才之能,他一直对苏洵和他的儿子苏轼、苏辙十分欣赏,曾经推荐过苏轼为谏官。包拯之所以要弹劾张方平是因为张方平担任三司使期间假公济私。

嘉祐四年(1059),在开封发生了一件颇为曲折的财产纠纷案。当时,有一个叫刘保衡的在京城繁华地带开了一家酒馆,新店开张没多久,便因为刘保衡不善经营而欠下了官府一百余万两的酒曲钱。欠了官府的钱自然无法抵赖,主管财政的三司使屡次派人催款后,刘保衡只得变卖家产抵债。能在京城繁华处开得起酒馆,刘保衡家的房屋自然是极有气派的,可因为是官府拍卖,最后只得以低价出手。而这得手的人正是三司使张方平。

本来刘保衡欠债还钱,无钱卖屋也算天经地义,张方平以低价得手虽不符宋人“避嫌”的作风,倒也不算什么罪过。

可在张方平还没来得及入住之时,刘保衡的姑姑便跑到开封府告状说:“刘保衡并非刘氏后代传入,根本只是个地痞无赖,而无权变卖刘氏的家产。”包拯派人查问后,果然如刘保衡姑姑所说。这下,低价买入刘保衡房产的张方平便遭到了众多官员的怀疑。张方平究竟是否在此事中利用职位之便,要挟刘保衡以占取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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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御史中丞的包拯立即上书弹劾张方平,指责他身为三司使,却乘人之危,贱买所管辖富民的住宅,寡廉鲜耻,实在骇人听闻,如此小人,朝廷不能委以大任,处之以高位。仁宗皇帝收到奏折后,犹豫再三,对包拯说:“张方平恃权敛财,固然不对,给予处罚让他归还房产就是,何必要罢官呢?”包拯则坚持不能对张方平予以纵容,并提出他以前的功绩都是他身为三司使的职责所在,不能因此抵消他的罪过。

张方平便因此被免去了三司使的职务,被贬陈州。

张方平被贬后,宋祁应诏回到朝廷,被任命为新一任的“三司使”。没想到上任还没二十天,宋祁就遭到了包拯的弹劾而被罢官,改知郑州。

宋祁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天圣二年(1024),宋祁与他的哥哥宋痒一起考中进士,宋祁本是殿试时的状元,宋痒为探花,但当时的章献太后刘娥不同意,认为作为弟弟不可以排名在哥哥之前,所以将宋痒定为状元,而把宋祁改为第十名。世人也因此称誉他们兄弟俩为“双状元”,分别称为“大宋”、“小宋”。

宋祁考中进士后,官任翰林学士、史馆修撰。宋祁曾经上疏认为,国用不足在于“三冗三费”。“三冗”就是冗官、冗兵、冗僧,而“三费”则是道场斋醮、多建寺观、靡费公用,主张裁减官员,节省经费。并与欧阳修等合修《新唐书》,书成之后,升任为工部尚书,拜翰林学士承旨。

他在任益州知州时,还兼着《新唐书》的刊修任务。每次饮宴结束,宋祁都打开寝门,垂下帘子,点燃蜡烛,由奴婢和墨伸纸服侍着,远近的百姓看见灯亮都知道这是宋祁在修《新唐书》,看见都很羡慕,认为他便像神仙一般。但宋祁的生活作风极差,奢靡享乐,痴迷于蓄妾纳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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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祁有很多内宠,后庭摇扇捶背的侍婢众多。有一次宋祁在锦江之上饮宴,感到有些寒冷,便命令侍婢取半杯酒来,谁知每个侍婢都手执一枚,总共来了又十余枚。宋祁看到感到很茫然,生怕有厚薄之嫌,竟然不敢喝,直接忍着寒冷回家了。其实,自宋初以来,北宋朝廷的士大夫阶层中奢靡成风。名相寇准和后来的苏东坡在这方面都比宋祁有过之而无不及。

宋祁被贬郑州后,又调任翰林学士承旨,不久便去世了。当时,“成都士民哭于其祠者数千人,谓不安于奢侈者之诬也”。可见,蜀人对于包拯的弹劾是颇有微词的。但包拯也不是有意打击宋祁,只是过于苛刻严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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