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二2019-07-12
1947年10月27日国民党政府宣布民盟为“非法组织”,沈钧儒坚决反对妥协投降,在民盟总部被迫宣布自行解散后,于11月26日秘密离沪赴港,与章伯钧、周新民等于1948年1月领导召开民盟一届三中全会,批判了中间路线,恢复领导机构,重新确定民盟的路线和政策。发表紧急声明,坚决与中国共产党合作,终于促使民盟走上革命道路,全会决定沈钧儒与章伯钧以中常委名义领导全盟工作。
1948年5月代表民盟及人救会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号召(中共五一宣言),并秘密离开香港赴东北解放区,于9月29日抵达哈尔滨。与中共中央代表就有关新政协的性质、任务等进行协商,形成了决议。
1949年2月到北平,任民盟出席新政协代表和新政治协商 会议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在9月21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当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建国后,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民主同盟中央主席。为建国初期建立人民的法制体系,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做出了很大贡献。
建国以来,历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二、三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二届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1949年12月,在沈钧儒主持下,中国人民救国会发表宣言,鉴于中国人民已翻身作主,救国会已完成历史使命,宣告光荣结束。
1949年12月在民盟一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委员。
1953年当选为民盟中央第一副主席,1955年张澜主席逝世,沈钧儒任代理主席。
1956年,当选为民盟中央主席,直至去世。
1963年6月11日,沈钧儒在北京与世长辞,享年88岁。
沈钧儒纪念馆
沈钧儒祖居在嘉兴南帮岸3号、始建于清代嘉庆、道光年间。头门在抗战初期被毁,仪门在70年代即已破敝不堪。保存比较完整的是大厅、吉门和堂楼。
1998年按原样重建,并将祖居辟为“沈钧儒纪念馆”,江泽民题书匾额。现纪念馆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740平方米。
纪念馆前厅放置铜铸的沈钧儒坐像。前厅和堂楼陈列、展出的400多幅照片和100多件实物(生活用品等),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沈钧儒革命、奋斗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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