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岚2017-07-12
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操兵败赤壁,火烧战船,不禁长叹:”郭奉孝(嘉)在,不使孤至此。“出谋千周,用兵不利,竞致前所未有的惨败。这件事,使曹操再次感到人才的重要。同时也促使他又一次把广罗人才的奖励战功放到了重要的地位上。
首先,他把爵赏有功以劝后进的事再次大家强调。田畴文武有效,节义可嘉,诚应宠赏,但其坚决不听封已经过去三年。曹操本已同意,”听畴所执“至此又出《爵封畴令》,令中再次备赞田畴在北征乌桓时的嘉谋,同时把爵赏的授受问题提到原则的高度。令文说,表封田畴亭侯,食邑五百,”而畴悬恻,前后辞赏,出入三载,历年未赐,此成一人之高,甚为王典,失之多矣。宜从表封,无久留吾过。“
足见曹操对次看得很重,该不该赐封和受不受封赏都不仅仅是个人问题,该赐而未赐,”失之多矣。“为什么?”“成一人之高,甚违王典”是其一,但归根结底是此风既倡,有碍仕路不利人才的罗致和使用,更不利于天下智力衷心于国事。田畴不受封,客观上是对曹操用人思想的击打抵制,故里了洁行自高,不忠王事。“畴上疏陈诚,以死自誓。太祖不听,欲引拜之,至于数四,终不受。
有司劾畴狷介违道,苟立小节,宜免官加刑”。曹操把田畴辞封的问题交由世子曹丕和大臣们讨论,曹丕将其比做古人“子文辞禄,申胥逃赏”,以为“宜勿夺以优其节”;尚书令荀或认为“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期于为善而已。故匹夫守志,圣人各因而成之”;司隶校尉钟繇认为“畴虽不合大义,有益推让之风,宜如世子议”。最后,曹操虽然宽恕了田畴,停爵赏而拜为议郎,但在实际上终以为恨。
与此同时,曹操及时表彰了南向用兵以来的一些功臣,如为张辽增邑、假节,表彰了他攻上天柱山,斩杀陈兰、梅成的功劳;存恤赤壁战中的死难吏士家室,发出了《存恤吏士家室令》,备尽存恤抚慰之意。诸此,都是为其即将进行的大张旗鼓地招致人才作舆论和思想的准备。
同时,为了做好人才的罗致和使用的工作,曹操加强了丞相主簿东西曹的官员的配备,特辟扬州别驾蒋济为丞相主簿西曹属令。曹操为此特发一道教令舜举皋陶,不仁者远,臧否得中,望于贤属矣。”可见对于主管招致和任用人才的官员的重视和对蒋济的厚望。
在做了这些舆论、思想和组织工作之后,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春,曹操发出了有时代意义的《求贤令》。
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贤也,曾不出闾巷,岂幸相遇哉?上之人求取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又得无有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
令文从人才的重要性讲起,指出自古以来受命及中兴君主,哪有不得到贤人君子与其共治天下的呢?讲到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之急时。进而讲到求贤的指导思想:第一,不应等贤上门,而应主动求取,即所谓古人得贤往往不出闾巷,“岂幸相遇哉?上之人求取之耳”;第二,量才录用。令文引用《论语•宪问》孔子的话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
像鲁国大夫孟公绰这样的人,能够做好赵、魏大国的家老(家臣的头头),但做不好滕、薛小国的大夫。据说,孟公绰性寡欲,赵、魏贪贤,家老无职,故优游有余;滕、薛小国,大夫职烦,则难为。一句话,就是要根据各人的优点和特点,授以适当的职务。这样,就能做到人尽其才;第三,惟才是举。“惟才是举”(惟,原文作唯)是《求贤令》的核心,表现着曹操的基本思想。
曹操用了三个典故,其一“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公何以霸世”,指谓管仲不是廉士,又是齐桓公的仇人,但他扶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完成了霸业;其二“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指谓姜子牙怀才不遇、身穿粗布衣、垂钓于渭水河边,周文王访到了他,用为国师,周从此强盛起来;其三,“盗嫂受金”云云,指的是被刘邦重用的陈平。
据《史记•陈丞相世家》说,周勃、灌婴等说陈平居家时私通其嫂子,做护军时接受诸将贿赂,刘邦责问推荐陈平的魏无知,无知说:臣所言也,能也;陛下所问者,行也。……楚汉相距,臣进奇谋之士,顾其计诚足以利国家不耳。且盗嫂受金又何足疑乎?刘邦重用陈平,终成大业。最后,曹操号召左右人等行动起来,帮助自己把那些出身卑贱而被埋没在穷乡僻壤的人才发掘出来,不要管什么品行,只要有才能即于推荐。
据载,在建安十七年冬十月,曹操即拟称魏公,所以有董昭“以丞相宜进爵魏公九锡备物,以彰殊勋”之议,只是因荀或不同意,未成。不久,荀或自杀。障碍既除,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年)五月,曹操遂假皇帝之诏以冀州十郡为魏公,加九锡,建国。
魏国建立,官职一如汉廷,置尚书、侍中、六卿及百官;地方官员亦缺员甚多。一时间,人才的选拔和任用更加成了急迫的问题。显然,按照常规,既重品行,又重才能,必将影响人才的选拔。怎么办?曹操果断地又发出了《取士勿废偏短令》,以广开选用才能之路。
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废乎!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
很清楚,这是建安十五年《求贤令》的新发展。曹操指出,德行好、能力也好、十全十美的人是很少的,职能部门必须明白“士有偏短”的道理,选人不要求全责备。曹操认为,只要这样做了,那么有才能的人就不会被埋没,官府的事也自然就会有人去做。
《取士勿废偏短令》的重点是不要因为品行上的缺点而抛弃有能力的人不用。论者或谓曹操的用人路线是只重能力不童品行。如此理解,显然不对。细品“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之文,不难发现曹操最理想的人才依然是德才兼备者,只不过是在此人才急需之际不要因为在品行上有某些缺点而弃而不用罢了。#p#分页标题#e#
曹操于建安二十一年(公元216年)五月晋爵为王,二十二年四月设天子旌旗,出人称警跸,加快了剥夺汉室名义权力的步伐,因而人才之需更加迫切。于是在同年八月发出了《举贤勿拘品行令》。
昔伊挚、傅说出于贱人,管仲,桓公贼也,皆用之以兴。萧何、曹参县吏也,韩信、陈平负污辱之名,有见笑之耻,卒能成就王业,声著千载。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敢南谋。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顾,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无有所遗。
令中列举了五种类型的人物说明“举贤勿拘品行”之见。第一类是出身微贱,但国家待之以兴的,如商代的伊尹和傅说。伊尹,亦名伊挚,出身奴隶,助汤灭夏;傅说,商代武丁时大臣,本为庸筑于傅岩(今山西平陆东)的奴隶,武丁得之举以为相,国遂大治;第二类是仇人,但助国以霸的,如春秋时齐国的管仲,曾用箭射中齐桓公的带钩,桓公释仇而用,终成霸业;第三类是名气不大,但甚有治才的,如汉初萧何、曹参。
萧何初为沛县吏掾,后随刘邦起事打天下,论功萧何第一;曹参代萧何为丞相,举事“一遵萧何约束”,国家称平。萧、曹皆为历史名相;第四类是“负污辱之名,有见笑之耻”,但最终助成王业,名垂千古的,如汉初的韩信、陈平。韩信家贫,常从人寄食,曾受“跨下之辱”。史载,淮阴少年侮辱韩信说能死,刺我;不能,出跨下。”韩信“俯出跨下,一市皆笑信,以为怯”。陈平,素有“盗嫂受金”之讥;第五类是不仁不孝,但有用兵之术者,如战国时的吴起。吴起,为了要作鲁国的将,把自己的齐国老婆杀了;为了求官,把家里的财产全部用光了;母死,不归,是个不仁不孝的人物。
但仕鲁大破齐国,仕魏击秦拔五城,仕楚“明法审令”,“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诸侯患之”,此即曹操所谓吴起“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敢南谋”。曹操以此相类,希望大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不管是埋没在民间的“至德之人”,还是“果勇不顾,临敌力战”的人;不管是普通小吏中的“高才异质”堪为将守者,还是自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甚至不仁不孝但有治国用兵之术者,统在荐举之列。
下一节:曹操减轻赋税体恤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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