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7次弹劾王逵的原因及结果

文二2018-10-24

包拯自庆历三年末担任监察御史,至庆历六年六月,期间共两年零七个月。在监察御史任上,包拯除积极上疏改革吏治、出使契丹论兵机外,他弹劾赃官酷吏之频繁,力度之大,更是震动朝野。

首先被包拯大力弹劾的便是酷吏王逵。这王逵,字仲达,濮阳人,天禧三年(1019)进士,是个典型的酷吏。王逵初见于史册是在宝元二年(1039),当时的开封府府吏冯士元因奸赃和私藏禁书而被判入狱,时任开封府推官的王逵在此案中充分展现了他遇事果敢必行的特征。王逵也因此获得了升迁。

宝元康定年间(1040~1041),王逵出任荆湖南路(今湖南)转运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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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转运使一职在宋初只是被派往各地供办军需的官职,事情结束就会撤职的。宋太宗的时候,为了削夺节度使的权力,便在各路设转运使,称为“某路诸州水陆转运使”,其官衙称为“转运使司”,俗称“漕司”。

转运使除了掌握一路或数路财赋大权外,还兼领着考察地方官吏、维持治安、清点刑狱、举贤荐能等职责。宋真宗以后,虽然陆续设立了提点刑狱司、安抚司等机构来分割转运使的权力,但转运使实际上已成为了一路或数路的最高行政长官。

而王逵在荆湖南路转运使任上时,有一次在规定春、秋两税之外,另立税目,多征粮款达三十余万贯,以“羡余”之名上缴到朝廷后,还用此贿赂京官。王逵因此得到了朝廷的嘉奖。可是,多了这三十余万贯的税款,当地百姓的生活就惨了。很多百姓为了缴纳税款只得倾家荡产,最终被逼无奈躲入山洞或者揭竿而起,反抗苛政。王逵就派兵平反,并对反抗者滥用酷刑。最终王逵的暴行被揭发到朝廷,王逵因而被贬出知池州(今安徽贵池)。

据说,当王逵被罢官贬离湖南的消息传开时,湖南各地百姓弹冠相庆,集会庆祝,连续三晚彻夜点灯烧香,感谢神灵。还有人将木头刻成王逵的样子,日夜鞭打,咒骂斧劈,以解心头之恨。

历经知池州、福州、扬州后,由于与宰相陈执中等人关系密切,又得到仁宗皇帝的赏识,庆历五年(1045)三月,王逵再次升任江南西路转运使。

而王逵重任转运使后,仍然对百姓横征暴敛,全无忌惮改过之意。包拯访问得知此事后,立即上疏对王逵进行了弹劾。

包拯在弹劾书中开篇即说,“王逵行事任性,不顾条制,苛政暴敛,殊无畏惮”,希望仁宗皇帝能够将王逵罢黜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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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仁宗皇帝和宰相们对这封奏折并没有给予重视,只是将奏折批给了江南西路提点刑狱司李道宁处理,而位居转运使之下的提点刑狱司又怎么可能处理得了王逵。实际上这只是仁宗皇帝在应付包拯的弹劾请求而已。

不久,包拯便第二次上疏弹劾王逵。这次,包拯还在奏疏中直言朝廷之前的将奏疏批给江南西路提点刑狱司的不当之处。

而对于包拯的再次弹劾,仁宗皇帝不仅不为所动,反而将江南西路提点刑狱司李道宁调任泸州知府,让王逵兼任提点刑狱司的职责。这样一来,王逵就更加猖狂了,他怀疑是前任洪州知府卞咸到京城向包拯告发了自己,就唆使人告发卞咸在任时的所谓罪行,先后监禁了与卞咸有关的五六百人。王逵还让李道宁上疏保举自己继续担任转运使。

包拯空有“除贼之心”,可身为监察御史只有言事的权力,朝廷对包拯的弹劾完全不予理睬。包拯只得再次上疏弹劾。

而这次由于王逵对卞咸的打击报复使得朝野上下都很愤怒,包拯又接连上疏弹劾三次。王逵终于被降职出知徐州。

包拯的连续弹劾终于有所见效,包拯也由监察御史改知谏院。

到了皇祐二年(1050)十一月,王逵再次由知徐州升任淮南转运使,当时“中外闻之,无不骇愕”。包拯便果断再次上疏弹劾王逵。可是,包拯连续两次上疏,如石沉大海,朝廷完全没有回应。

于是,包拯第六次上疏,并直言朝廷包庇任用酷吏。朝廷依然不予理睬。

包拯就又上疏朝廷,指出“王逵每任都实施暴政,且全无悔改之意。这样的人让他担任一个小郡的官吏,已经是朝廷莫大的恩泽,又怎么能让他继续担任转运使呢”?更直接指责仁宗皇帝说,“任命王逵这样的贪官酷吏担任一路之转运使,等于将那一路的百姓让他去残害。

这对王逵来说,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而对一路的百姓来说,则是一场莫大的灾难”。义正词严,朝野震动。仁宗皇帝看到奏折后,也不免为此感到心惊,最后朝廷终于罢免了王逵的转运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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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包拯也因此得了个外号——“包弹”,就是指不论王公大臣还是皇亲国戚,只要包拯见其有过,必定弹劾。凡是说某个人办事有错,就称之为“有包弹”。而如果某个人办事完美无缺,就称之为“没包弹”。

在宋人笔记中就曾有记载:“包拯为台官,严毅不恕,朝列有过,必须弹击,故言事无瑕疵者,曰没包弹。”并且说“都邑谚,目人之有玷缺者,必曰有包弹矣。包弹之语,遂布天下”。“包弹”在当时成了北宋的流行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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